隐患排查不到位,设备使用不规范......100家企业被罚!最高被罚28万元!-金太阳国际app
为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近日,江苏昆山市公布2020年度9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象名单。
其中,99家违法企业及2名违法个人上榜,最高被罚28万元!11名处罚对象将被纳入昆山市2020年9月安全生产“黄”牌警示管理名单,同时将其纳入昆山市公共信用平台,面临多部门、多方面联合惩戒!
1、处罚分析
契合昆山市“蓝盾护航”百日行动、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9月通报100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共包含10大类。其中,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件数量最多,达22起,占比22%,除此之外还涉及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危险化学品类等多起违法。
2、“红黄”牌纳入公示
此外,根据《昆山市安全生产“红黄”警示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昆安监〔2019〕3号)文件要求,决定将宜昵思汽车配件(昆山)有限公司、朴相炯、昆山昌瑞空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等11个生产经营单位纳入2020年第九批安全生产“黄牌”警示管理名单,纳入“黄牌”警示管理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管理期限为通报之日起3个月。
3、实施联合惩戒
被纳入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同时报送昆山市信用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惩戒。根据文件,被纳入“黄牌” 警示的,联合惩戒有效期为1年;被纳入“红牌” 警示的,联合惩戒有效期为3年。
4、信用修复
被纳入“红黄”牌警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管理期间隐患已整改到位,且未发现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红黄”牌警示管理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移出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
安全隐患,
是企业面临生产安全风险的主要诱因;
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的重要体现。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决策部署,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推出“智查隐患”微信小程序,创新“轻应用”形式,助力广大企业以移动化、智能化、便捷化手段开展安全检查。
处罚和惩戒不是目的,
目的是督促企业更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守牢企业高质量发展“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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