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弄虚作假?小心登上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金太阳国际app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对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各重点领域,提出了五个方面主要举措:
1.一是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代表企业和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同时,《意见》对承诺内容作出规定。
2.二是吊销责任人员从业资格。
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依法责令停止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注册证书,不准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3.三是依法加大责任人员问责力度。
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企业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政府事故调查结论进行处罚。对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4.四是依法强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
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负有重大责任、构成犯罪的企业有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5.五是强化责任人员失信惩戒。
积极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强联合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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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在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原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占90%。其中,由于“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导致的技能知识和操作规程掌握不足、安全意识不高等,是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主因。
近年来,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一系列条款更已被写入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否则将面临相关行政处罚甚至严重的刑事责任 。
然而,现阶段一些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然严重落后于社会和技术发展实际,甚至仍然存在明显缺位、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情况。再加上从业人员来源复杂、文化素养参差不齐、作业现场时间和空间客观条件限制等种种因素,传统的安全培训方式、手段无法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也难以真正消除“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重大隐患”。
为了真正达到安全培训的目的和效果,企业必须结合实际,通过直观、便捷、轻松、有趣的培训形式,向从业人员传递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培训内容,提升其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水平,才能达到安全培训的理想效果。同时,当前互联网时代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该积极拥抱新兴的技术变革,充分利用好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安全培训工作赋能。
例如,可以智能化的安全培训终端、手机移动学习app等新型培训手段,帮助从业人员更直接、高效的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或利用vr/ar等先进技术,让从业人员沉浸在高度逼真的模拟现实环境中,身临其境的感受事故过程和后果,在震撼的情境体验中潜移默化的牢牢树立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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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技术创新改进安全培训的形式和手段,除了能有效解决培训效果的问题、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安全培训及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管理效率的提升也起到了关键作用。以企业安管人员使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开展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为例:
依托系统内置的安全培训专业课程,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预先选择或自由组合,轻松创建出符合项目实际的个性化安全培训方案,免去了培训前繁琐的准备工作;通过身份证、指纹识别等自动建立人员档案,一人一档永久有效,一键即可实现批量化的人员管理工作。
此外,培训课件、考核试题等均以多媒体动画的趣味形式现场自动播放,从业人员根据语音提示,通过手持答题器现场集体作答,系统即时自动阅卷判分,彻底实现了安全培训及考核的自动化、无纸化。
同时,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全过程记录均可在系统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培训档案,并支持导出、打印、签字、纸质留存等,完全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留下有效的管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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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是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企业安全发展的首要关口。在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下,如何将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手段与安全培训工作深度结合,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从而更好地赋能安全生产,是广大企业必须直面的一道“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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